南韓一名四十八歲國民,寫信祝賀已故北韓領導人金正日生日快樂,一審被判違反國家安保法,被告上訴,獲判無罪後,南韓大法院今日推翻二審判決,將案發還首爾中史地方法院合議部,重新審理。案發在零七年,法院一審裁定被告違反國家安保法中的「讚揚」行為,判囚兩年,緩刑三年;但二審認為,被告向金正日發信,只是符合禮儀的做法,改判被告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