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判金沙須付七千萬美元予港商孫志達
財經, 國際
發佈時間 2013-05-15 14:32 最後更新時間 2013-05-15 14:32
本港商人孫志達控告美國賭業公司金沙集團,拖欠協助取得澳門賭牌酬金的官司,在美國內華達州地區法院重審,獲判勝訴,裁定金沙需要支付七千萬美元,折合約五億四千萬港元予孫志達。金沙強調會積極提出上訴。孫志達指金沙主席艾爾森,曾承諾支付澳門賭場純利的2%,即三千二百八十萬美元,作為他安排金沙高層到北京,同中國官員會面,協助金沙在零二年獲得澳門賭牌的報酬。但金沙一直說,澳門政府決策不受中央政府影響,又指孫志達對金沙獲賭牌並無貢獻。內華達州地區法院一零年時,曾經判孫志達可獲賠償五千八百多萬美元,但最終被州最高法院推翻,指原審法官錯誤接納部份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