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月造成三十二人死亡的意大利豪華郵輪「歌詩達協和號」擱淺翻側事故,意大利法庭裁定四名船員及一名郵輪公司職員,疏忽及誤殺罪名成立,分別判監一年半至兩年零十個月。但根據認罪協議,預料他們毋須入獄,改為在家中軟禁以及做社會服務。代表遇難者的律師指判刑可恥,要求加長刑期。郵輪船長斯凱蒂諾另案審理,他亦尋求與控方達成認罪協議,但被檢察官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