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頒佈新法例限制示威
國際
發佈時間 2013-11-25 03:26 最後更新時間 2013-11-25 03:26
埃及臨時總統曼蘇爾簽署新法例,限制民眾示威,違例者會被判監及罰款。當地人權組織指新法例,剝奪示威權利。自埃及軍方七月推翻首位民選總統穆爾西後,他的支持者多次上街示威,並演變成暴力衝突。臨時政府上月草擬限制示威的新法例,其後袛作輕微修訂,包括取消禁止靜坐,以及將「侮辱國家」刑事化。新法例規定,示威活動必須在三日前申請,如果當局認為會威脅公眾安全,有權禁止示威,申請人可以上訴,但並無規定法官在預定的示威日期前作裁決。新法例又授權警方在發出警告後,可向示威者使用武力,包括水炮及催淚彈,而引致暴力的示威者可被判監七年及罰款四萬四千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