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盛頓聯邦法院裁定,美國國家安全局大規模監聽國民的計劃可能違憲,是首次有挑戰華府監聽項目的訴訟勝訴,裁決指政府應停止監聽計劃,並銷毀現存記錄。但法官又以訴訟涉及重大國家安全利益及憲法為理由,暫緩執行裁決,留待奧巴馬政府上訴。聯邦法官在六十八頁的判詞指,當局未經司法授權,就透過有系統及高科技的電話監聽項目,收集幾乎所有國民的私人紀錄,肆意專橫侵犯公民自由,有如奧威爾名著《1984》中,監視民眾言行及思想的手段,若果美國憲法之父麥迪遜仍然在世,必定對政府的行為目瞪口呆。法官又質疑當局以反恐為理由監聽民眾,究竟對反恐調查有幾大效用。分析預料,案件短期內不會有結果,會一路上訴至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