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憲法法院裁定選委會有權押後大選
國際
發佈時間 2014-01-24 18:50 最後更新時間 2014-01-24 18:50
泰國憲法法院裁定,選舉委員會有權押後原定下月二日舉行的大選,看守政府暫時未回應會否推遲大選。選舉委員會早前要求看守政府推遲大選,指局勢動盪,即使舉行大選都難以順利舉行,但看守政府表示無權修改。選委會委員入稟法院要求澄清。首都曼谷的反政府示威者早已聲言,若大選如期舉行,會設法堵塞通往票站的道路,包圍票站,又呼籲其他省府的支持者參與。另一方面,支持政府的紅衫軍宣布,下星期三會在多個省府,發動大規模集會,支持如期舉行大選,但不會在正實施緊急狀態令的曼谷及周邊地區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