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得州一名三十三歲孕婦去年十一月,懷疑因出現血塊而昏迷,其後証實腦部死亡,她的家人決定,要求法官下令醫院移走維生儀器,但事件涉及孕婦同胎兒的生存權,引起很大爭議。孕婦原本任職救護員,她的丈夫表示,太太曾經講過,一旦患病,不希望生存下去。她昏迷時,懷有十四星期身孕。丈夫說,由於太太可能缺氧,令他關注胎兒健康狀況。家人的代表律師亦引述醫療記錄指,胎兒可能不正常或畸型。但有關醫院說,根據得州法律,院方不能停止治療有身孕的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