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看守勞工部長向示威者發出最後通牒,要求示威者七十二小時內,解除對政府辦公室的包圍,否則會採取拘捕行動,但不會尋求軍隊幫助。他強調有關決定將由他負責,與看守總理英祿無關。一名反對派領袖,向民事法院提出訴訟,控告英祿等多名官員,在無法律基礎下宣布泰國進入緊急狀態,要求法院撤銷緊急狀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