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兩名前高官因為貪腐被判入獄。前外交部禮賓司司長林清,被控六十次虛報購買禮賓糕點及紅酒的開支,總額折合約港幣五十四萬,被判監十五個月。法官批評他身為高級公務員,有預謀犯罪,向鳳梨酥店,索取空白單據,自己填寫銀碼,又在買紅酒時,虛報購買數目。
另外,貪污調查局前助理司長楊少雄,因為侵吞超過一千萬港元的公款,被判監十年。他偽造收據,令貪污調查局以為,款項已經支付給供應商,並將公款用於個人消費及償還賭債。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案發後,委任獨立委員會,加強貪污調查局的財務管理,以挽回新加坡民眾對反貪機構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