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客輪翻沉超過三日,救援黃金七十二小時已過,未發現生還者。檢察官指,客輪出事時,負責操控的廿五歲三副,是首次在有關海域掌舵。檢察官又說,事發海域島嶼密集,而且水流急,原本應該由另一名舵手,負責操控船隻,但由於大霧導致船隻遲了開船,結果由三副掌舵,未知當時客輪有無加速航行。海難至今確認二十九人死亡,二百七十三人失蹤。
船長李俊錫、三副及舵手都警方拘捕。其中船長面臨五項控罪,包括失職及違反海事法,包括適用於「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上的棄船先逃罪,最高可判無期徒刑。船長為推遲疏散乘客辯護說,由於當時水流急、水溫低,附近亦無救援船隻,所以讓船上的人在原處等候。另外有船員透露,船長下令疏散時,客輪已經停電,未能將訊息向乘客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