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召開執政聯盟會議,討論透過改變對憲法的解釋,解禁集體自衛權,擴大自衛隊的支援範圍。
共同社指,日本政府提議,自衛隊必須滿足全部四項條件,才算違反憲法參與軍事行動,包括為正展開戰鬥或戰鬥中的外國部隊提供支援、提供戰鬥物品及服務,以及與戰鬥有密切關係。執政聯盟之一的公明黨反對日本政府的提議,指如果實施,自衛隊除了戰鬥地區的戰鬥行為外,甚麼都可以做,聯盟之後每兩星期開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