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多倫多華裔女子劉光華,前年八月遭謀殺和肢解的案件,四十一歲譯音姓江的被告,被陪審團裁定一項二級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未來十至二十五年都不能假釋。

四十歲的劉光華在當地開設按摩店,與前夫育有三名子女,早年在工廠工作時,認識被告,並成為男女朋友,但感情一直不穩定。死者之後和被告分手,表示另結新歡,因而被殺害,殘肢棄置在多倫多市內多處地方。辯方在審訊期間,曾經推翻口供,指真兇是被告的六十六歲媽媽,被告只是為她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