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內閣預計明天,就解禁集體自衛權,決定修改憲法解釋。共同社報道,政府計劃在修改《自衛隊法》等十多部法律時,不使用「集體自衛權」一詞,而是使用和平憲法所允許的「行使武力」及「自衛措施」等表述,以淡化日本可以對第三國發動反擊的印象。政府亦要照顧執政聯盟內,對行使集體自衛權持慎重態度的公明黨,使政策的轉變模糊化。
外交部發言人秦剛早前表明,如果日方的舉動有損地區和平、安全與穩定,中方表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