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監察院就世越號沉没事故發表中期調查報告,指政府各機構存在疏忽職守及腐敗問題,包括在出事前,批准船公司在合同中改變載貨重量及乘客人數,又未切實履行檢驗及管理規定的審理工作。海警在出事後應對不力,未考慮現場情況,錯失救援機會。

監察院向檢察當局提出,對十一名涉嫌受賄的人員進行調查,並懲處四十多名相關海事及安全行政人員。世越號四月中由仁川駛往濟州途中沉沒,造成二百九十三人遇難,十一下落不明,死者大部份是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