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法庭以間諜罪分別判處一名以色列人和一名約旦人二十五年和十年監禁,其中以色列人已經逃離埃及。

案情指,兩名被告從事危害埃及國家安全的間諜活動,包括將埃及的國際長途電話轉接至以色列境內,供以色列安全和情報部門進行竊聽,以及將涉及埃及軍方和警方的信息提供給以色列。而被判刑的約旦人就通過金錢交易,獲取埃及網絡和流動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