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通過決議,強烈譴責極端組織「伊斯蘭國」,在伊拉克的恐怖主義行為,指是侵犯人權及國際人道主義法,並可能構成戰爭罪及反人類罪。理事會並接納伊拉克請求,撥款近一百二十萬美元,派出十一名調查人員到伊拉克,調查伊斯蘭國所犯的罪行,明年三月提交報告。

伊拉克人權部長形容,伊斯蘭國是恐怖主義怪物,行為殘暴,威脅伊拉克的和解。聯合國人權事務副專員潘謝里就指,有強而有力的證據顥示,伊斯蘭國進行針對性的屠殺、強迫改變信仰、性侵犯及折磨等侵犯人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