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最高法院,就前統合進步黨國會議員李石基,涉嫌煽動內亂案作出終審判決,裁定他煽動內亂及違反國家保安法的罪名成立,維持二審判決,即判監九年,但策劃內亂罪名就不成立;同案另外六名前統合進步黨成員,亦維持判監三至五年。
李石基前年九月,與一百三十名支持者秘密開會,討論朝鮮半島一旦爆發戰事,計劃襲擊南韓基建,檢察當局指他策劃響應北韓,進行顛覆南韓體制的行動,將他拘捕,一審時被判入獄十二年,到二審時改為判監九年。南韓憲法法院上月已裁定,將親北韓的統合進步黨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