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一名廿三歲士兵,去年六月在江原道高城郡一個哨站,向同袍開槍及投擲一個手榴彈,造成五死七傷,被軍事法庭判處死刑。他行兇後匿藏在接近北韓邊境的樹林,被軍方擒獲前,曾經開槍企圖自殺。被告不適應軍隊生活,被列作需要特別關注士兵,他供稱因為見到其他士兵,用他來畫畫,認為是侮辱他,所以憤而開槍。

南韓雖然有死刑,但自從九七年底以來,並無處決死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