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詩達郵輪協和號,三年前在意大利海岸觸礁擱淺,造成三十二人死亡,船長斯凱蒂諾,在郵輪入水傾側後,置乘客於不顧,棄船逃生,被法官裁定誤殺罪名成立,判監十六年,禁止他做船長五年。他的代表律師說會提出上訴,斯凱蒂諾毋須即時收監,而上訴時間可以長達幾年。
法官指責斯凱蒂諾,發出指令不清晰,而船員言語不通,緊急發電機亦失效,以及水密艙的門沒有正常運作,導致海難。控方較早前,要求將斯凱蒂諾判入獄廿六年。斯凱蒂諾自辯時,曾經否認棄船逃生,指自己只是失足跌落救生艇,但當局公開事發片段,證明他蓄意棄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