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一致通過決議,要求各國採取措施,切斷極端組織伊斯蘭國的資金來源,包括協助伊斯蘭國進行非法石油貿易及走私文物的相關人士,列入制裁名單,凍結他們的資產。安理會又要求各國,防止伊斯蘭國使用國際金融體系,並確保不會有捐款,落入伊斯蘭國手上。
安理會又譴責伊斯蘭國綁架人質,要求各國在不支付贖金或作出政治讓步的情況下,謀求人質安全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