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一名三十五歲男子,因為強姦二十九名女子以及綁架等罪名,被當地法院判處入獄1535年,被告在庭上不肯認罪,指自己的行為,只是教各被害人日後如何避免被侵犯。

法官批評被告毫無悔意,令受害者出庭作供時再受傷害,裁定他一百四十四項罪名成立,判處三十個終身監禁,刑期合共15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