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判處去年在捷運持刀隨機殺人的廿二歲男子鄭捷死刑。被告上午委託律師,要求拒絕出庭聽取判決,但被合議庭拒絕。判決前鄭捷曾向探望朋友表示,就算判死刑亦不在意,但批評獄方對他偷食泡麵判處懲戒是不近人情。
案件發生在去年5月21號,鄭捷搭乘捷運板南線,當列車駛離龍山寺站後,就持刀砍殺乘客,直到列車到江子翠站並開啟車門,他才在月台遭民眾制伏,一共造成四人死亡,廿二人受傷。新北地檢署起訴鄭捷四項殺人罪、廿二項殺人未遂罪,要求判處鄭捷死刑。鄭捷在審理過程中,一直表現不在乎,但到最後一次開庭時,首度表達懺悔,願意彌補所造成傷害,又說若有機會,願接受心理輔導;萬一能出獄,也不會再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