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判處,去年在捷運持刀殺人的鄭捷四個死刑,廿二個5到8年的有期徒刑。廿二歲的鄭捷上午委託律師,要求拒絕出庭聽取判決,但被合議庭拒絕。判決前鄭捷曾向探望朋友表示,就算判死刑亦不在意,但批評獄方對他偷食泡麵判處懲戒是不近人情。

案件發生在去年五月廿一日,鄭捷搭乘捷運板南線,當列車駛離龍山寺站後,就持刀砍殺乘客,直至列車到江子翠站並開啟車門,他在月台被民眾制伏,一共造成四人死亡,廿二人受傷。新北地檢署起訴鄭捷四項殺人罪、廿二項殺人未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