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三十四歲中國船長,在鹿兒島對開海域捕撈珊瑚,被鹿兒島地方法院,裁定違反外國人漁業規制法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三年,罰款三百萬日元。

法官指,這名中國船長嚴重破壞珊瑚資源,但考慮到被告在日本沒有犯罪前科,再犯可能性較小,法院決定給予緩刑。這名船長去年十一月中在南薩摩市對開海域,被日本執法人員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