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現代法治、自由及人權奠定基礎的大憲章,簽署八百周年,英國當局在十三世紀簽署大憲章的倫敦泰晤士河畔舉行紀念儀式,英女王伊利沙伯二世、王室成員、首相卡梅倫及美國司法部長林奇等出席。卡梅倫致辭指,大憲章的抄寫本可能已褪色,但它的原則依舊發亮,大憲章並改變了全世界,啟發了美國的開國元勛、印度聖雄甘地,以至南非已故前總統曼德拉,現代英國人有責任捍衛大憲章的重大成就。林奇亦指大憲章是世界自由社會的基礎。

在十三世紀年,英國貴族不滿國王徵收各樣賦稅,要求限制絕對王權,到1215年,當時的英王約翰被貴族挾持下,被迫簽署以拉丁文所寫的大憲章,確立每個人都受到法律制約,即使君主亦不得凌駕法律之上;而條文中,任何人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剝奪其土地或住所、逮捕或監禁等,更是法治的基礎。美國的《人權法案》及《獨立宣言》亦受到大憲章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