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科羅拉多州丹佛戲院,一二年放映《蝙蝠俠-夜神起義》時發生槍擊案,造成十二人死亡,七十人受傷。廿七歲被告霍姆斯,一百六十五項罪名全部成立。辯方的專家證人指,患有精神分裂的霍姆斯因幻聽而殺人;但法庭指定的精神科醫生,指霍姆斯策劃和行兇時都清醒。被告拒絕自辯,但在精神科醫生為他檢查時,承認購買武器,炸毀自己住所,以圖轉移警方視線。陪審團商討超過一日後,裁定霍姆斯罪名成立,可能會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
案發時,霍姆斯戴著防毒面罩和頭盔,走入戲院,先施放催淚彈,再在銀幕前向觀眾亂槍掃射,警方在戲院外的停車場拘捕霍姆斯。他被控一百四十項企圖謀殺,二十四項一級謀殺,以及一項管有爆炸或燃燒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