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網上媒體端傳媒一名攝影記者,上星期到曼谷採訪爆炸事件,昨晚返港時,被發現行李內有避彈衣,被曼谷當局指是武器,在曼谷機場被扣查,案件今早在曼谷提堂。端傳媒發聲明,說已聘請律師提供法律支持,由於事件進入司法程序,不方便具體評論,但會關注事件進展及堅持記者安全所需的所有權利。

泰國槍械管制規例列明,防毒面罩、防彈背心及頭盔都定義為武器。外國記者協會泰國分會發表聲明,指被控持有非法武器,如判罪成,最高可判入獄五年。聲明又說,新聞工作者使用避彈衣和頭盔是常態,敦促泰國當局不要繼續起訴記者,並把防衛衣著或其他純粹保護性裝備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