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四面佛爆炸案,上周六在曼谷市郊一個單位被捕的一名外國疑犯,今日提堂,法庭批准警方扣留他多十二日。根據泰國法例,疑犯被正式起訴前,可被扣留八十四日。另外,警方通緝第十名疑犯,相信他曾與被捕疑犯一同租住單位,但未知他的國籍。
星期二在泰柬邊境被捕的持中國護照外國男子,警方比對DNA後,證實他並非懷疑放炸彈的黃衫男子,但同搜出炸彈物料單位的證據一致,肯定他涉案。當地傳媒報道,疑犯是化學工程師,在中國讀大學,可能參與裝配炸彈;又指案發當日,他帶同裝有炸彈的背囊坐的士到一個火車站,再交給黃衫男子。兩人之後分別前往四面佛,由黃衫男子放下背囊,再由被捕男子在天橋上引爆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