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國家改革委員會以一百三十五票贊成、一百零五票反對、七票棄權,否決軍方控制的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提出的新憲法,維和委員會將在一個月內重新任命新制憲委員會,在一百八十日內重新擬定新憲法草案,意味原定明年八月舉行的大選,將無限期押後。
這份新憲法最受爭議的地方,是憲法頒布後五年內,一旦發生動亂或出現政治僵局,只要軍方認為有需要,可以隨時指派二十三人危機小組,替換民選政府,泰國軍方在去年五月發動政變,推翻前總理英祿領導的民選政府,總理巴育以維和委員會主席身份,頒布臨時憲法,延續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