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議會星期五以二十三票對十四票,通過安樂死法案,但州長布朗未有表明是否會簽署生效。有關法案允許精神健全的絕症病人,在兩名醫生診斷餘下六個月壽命時,可要求結束生命。
法案在社會上引起不少爭議,支持者認為,措施可允許絕症病人在最後階段平靜離世;反對者就批評,法案會令部分親屬不肯照顧絕症患者;多個宗教組織,包括羅馬天主教會亦反對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