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一對分別六十一及五十八歲的夫婦,因為二十多年來將一名尼日利亞男子當作奴隸,被倫敦法院裁定虐待、勞役及協助非法入境罪名成立,各判監六年。
案中受害人四十歲,他在八九年十四歲時,被這對分別任職醫生及護士的夫婦,由尼日利亞帶到倫敦,原本以為受聘為僕人及可接受教育,但結果被迫為夫婦煮食、清潔家居及照顧子女,每日工作十七小時,除了無工資,亦未有接受教育,亦很少機會聯絡家人,夜晚就睡在地上。夫婦又收起事主的護照,威脅他如果逃走,就會被遣返。事主到前年,趁夫婦前往尼日利亞過聖誕時,聯絡慈善團體而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