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國會以大比數通過一項具爭議的法案,除了收緊難民申請庇護的資格,並授權警方可以搜查難民的行李,充公貴重物品,以彌補為他們提供棲身之所及食物的費用,但不會收繳結婚戒指等具紀念價值的物品,容許難民可保留價值一萬丹麥克朗的財物。此外,難民今後要入境後三年才可申請家人到當地團聚,並非以往只需一年;丹麥去年已經收緊移民法例,包括削減難民的福利一成,縮短他們的臨時居留時間,及加快遣返申請難民被拒人士。
丹麥去年收容二萬名難民,有議員同意收緊難民政策,包括加強邊境管制,但聯合國批評新法案傷害難民,強調應以憐憫及尊重的態度,對待難民。丹麥政府就說,措施與丹麥人申請福利的政策一致,申請者獲批福利前都要出售超過一萬丹麥克朗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