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在限期前,透過律師回覆美國法院,反對法庭上星期頒令,要求協助聯邦調查局,解除去年加州槍擊案槍手法魯克的手機密碼鎖,批評當局的要求,不單損害憲法第一修正案賦與的權利,而且此例一開,就會令政府取得危險的權力,情況就好像強迫記者刊登假消息,協助誘捕疑犯,或者要求軟件公司,向顧客的電腦植入病毒,協助政府竊聽,形容閘門一旦打開,就不能關上,將會出現更多同類法庭命令,帶來災難後果。案件在排除下月聆訊。

聯邦調查局局長科米在國會一個聽証會說,自己同意保密,但執法能保護民眾免受恐怖份子襲擊,指法庭命令蘋果編寫的程式,只適用於涉案電話,而且程式屬於蘋果公司,已有足夠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