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投資銀行高盛在金融海嘯期間,誤導投資者,他們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協議,同意支付五十億六千萬美元,交換免予起訴。
司法部指,高盛在零七至零九年金融海嘯期間,將按揭支持的債券進行包裝,再賣給投資者,令投資者蒙受數以十億美元計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