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蘋果公司在內地提出訴訟,指內地一間皮製用品公司使用 「IPHONE」商標註冊,是違反內地《商標法》規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蘋果公司敗訴。蘋果發聲明,表示將要求重審。
內地《法制日報》報道,蘋果公司在零二年向中國商標局申請註冊「IPHONE」商標,獲當局核准使用在手機等貨品;皮製用品公司新通天地到零七年向商標局提出在仿皮及錢包等貨品註冊 「IPHONE」商標亦獲批。蘋果提出異議,先後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等提起訴訟,但法院認為蘋果公司的IPHONE手機在零九年才在內地正式銷售,難以證明在新通天地的「IPHONE」商標使用前,蘋果公司的IPHONE商標已達到馳名程度,裁定蘋果公司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