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在新加坡打工的孟加拉建築工人,被當地法院裁定,為恐怖組織提供資金罪名成立,還押至本月二十一日判刑,最高可判監十年,及罰款五十萬新加坡元。
新加坡內政部根據內部安全法,四月初拘捕這批孟加拉外勞。控方指,四人承認為孟加拉一個與伊斯蘭國有聯繫的組織,提供資金購買刀槍等武器,以便在孟加拉境內策動襲擊,他們同意向組織貢獻部分薪金,金額介乎六十至一千三百多新加坡元。同案另外兩名被捕工人不認罪,將另訂審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