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期間被擄到日本勞役的三千七百多名中國勞工及家屬,和三菱材料簽署和解文件,協議內容包括三菱材料道歉,向每名受害者支付十萬元人民幣,還會承擔三億日元的紀念碑建設費,及調查失蹤受害者的費用等。
今次是戰後日本企業達成和解的訴訟案件中,賠償人數最多,亦是日本民間企業自行和受害人就道歉及補償達成歷史性和解,相信會成為先例,影響其他日本企業的戰後賠償問題。日本政府一直指,根據一九七二年中日發表聯合聲明,中國放棄國家及個人戰爭索償權,日本最高法院在二零零七年曾裁定不承認這批受害者有索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