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快餐集團麥當奴,在一宗商標訴訟案中勝訴。歐盟普通法院裁定,由於麥當奴擁有專利權,其他公司不能以「Mc」或「Mac」字首,用作食品或飲品商標。

新加坡一間公司早前向歐盟知識產權局申請,以「MacCoffee」作為註冊商標,但被拒絕,公司提出上訴。歐盟普通法院接納麥當奴的理據,指麥當奴早已申請有關專利權,更指新加坡公司以Mac字首開頭,為咖啡產品作商標,是想利用麥當奴的影響力,吸引顧客,從中獲益。公司可以向最高的歐盟法院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