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就司法部在一二年決定,不就匯豐控股涉嫌為墨西哥及哥倫比亞毒販洗黑錢提出檢控,選擇達成和解,罰款十九億美元了事,發表調查報告,指司法部的反洗錢部門曾建議起訴匯控,但時任司法部長霍爾德等高層,以為免動搖金融市場穩定為理由,否決起訴。委員會指,霍爾德當年出席聽證會時曾指,某些銀行規模過大,難以懲處,指調查顯示他當年誤導國會。
調查又指,英國財相歐思邦當年曾去信時任聯儲局主席伯南克,表達英方關注美國起訴英國銀行,認為司法部亦受到英方影響,而決定與匯控和解。司法部發言人回應指,當年是衡量多項因素,決定不起訴匯控,包括會對無辜第三方,例如僱員、客戶、投資者、領取退休金人士及公眾帶來負面影響。霍爾德透過發言人指,他沒有回應。匯控及英國財政部就拒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