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國際法庭就菲律賓提出的南海仲裁案作出書面裁決,裁定菲律賓勝訴,裁決書全長近五百頁,指中國以歷史性權利,劃設南海九段線,抵觸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並無法理依據,指中國航行者及漁民歷史上曾使用南沙群島,但無並證據證明,中國對有關海域及資源擁有排他性控制權,因此中國以歷史依據在南海劃設九段線,不具法理。

裁決書又指,南沙群島全屬岩礁,當中包括目前由台灣控制的南沙最大天然島嶼太平島,亦屬岩礁,而這些岩礁都不具劃設專屬經濟區的條件。

仲裁法官批評中國船隻在黃岩島干擾菲律賓漁民傳統捕漁權利,構成撞船風險,中方在美濟礁等七個島礁進行填海造地,對南沙群島的珊瑚礁生態系統,造成永久及無法修復的損害,而中方進行填海造地,不符合國際海洋法公約締約國在解決主權爭議的義務;裁決書又指,中方在禮樂灘附近海域,進行資源勘探,侵犯菲律賓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