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主任、維權律師周世鋒,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權利五年,周世鋒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不上訴。控方讀出周世鋒的證供,指從事律師工作後,遇到一些典型案件,產生對政府的不滿,於是聯絡律師和網絡紅人,希望影響法院審判,以至中國整個司法制度。他又指,他們在敏感案件中挑戰法律和政府,捏造事實,製造麻煩,引起外國使館和非政府組織興趣和積極拉攏,繼續衝擊法院審判,最終目的是推翻共產黨領導。

控方指,周世鋒由一一年起,利用律師事務所聚集律師,炒作熱點事件,多次發表顛覆國家政權的言論,組織指使事務所行政人員,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滋事,攻擊國家法律制度,並與周世鋒與胡石根、翟岩民及李和平等人,密謀策劃顛覆國家政權,實施一系列犯罪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