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國民議會通過,就新憲法作出兩項修訂,讓新任泰王哇集拉隆功,保留更多權力,包括當他離開泰國時,有權決定是否委任攝政王。原有憲法列明,若無攝政王,可由樞密院院長擔任;另一項修訂是更容易讓泰王,可對憲法作出修改。
泰國去年八月公投通過新憲法,但仍需泰王批准才能生效,而泰王批准新憲法的期限是下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