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院首次裁定,日本政府及東京電力公司,要就六年前「三一一大地震」引發的福島核洩漏事故,向百多名失去家園的災民,賠償合共三千八百多萬日圓。判決指出,日本政府應該要求東電,採取預防大地震及海嘯的措施,又指東電在高地設廠並不困難。東電在判決後,再次就核洩漏事故道歉,並指會認真研究判決內容。

原告一方指出,日本政府零二年曾預測,未來三十年有兩成機會發生八級大地震,東電零八年亦預測一旦發生大地震,會引發高達十五點七米的海嘯,證明海嘯造成的損失是原本可以預測。代表日本政府及東電一方就指,預測結果受到不少質疑,即使按預測結果修建堤壩,亦無法防範大海嘯。目前全日本有約三十宗同類集體訴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