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對夫婦因為虐待菲傭,令對方捱餓,任職十五個月後體重降至得廿九公斤,被當地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兩人同樣四十八歲,其中妻子判監三個月,丈夫判監三星期,並罰款一萬新加坡元,相當於七千二百美元。控方認為判刑過輕,將提出上訴,要求加刑至十二個月。

案中菲傭四十歲,一三年起獲這對夫婦聘用,但每日只得幾片白麵包及兩包即食麵做早餐,午餐及晚餐亦只是食白麵包,一星期只能沖涼兩次,手機亦被僱主拿走,不能單獨外出買食物,她到一四年四月出走,向同鄉求助。女被告求情時辯稱,年青時飲食失調,長大後患上強迫症,但法官認為與案件無關,不接納作為求情理由。律師就指兩人無意傷害菲傭,亦不似其他虐待外傭案的僱主,會進行襲擊。新加坡人力部表示,這對夫婦的所為應受到指責,將永久禁止他們再聘用外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