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二十一名手機電召汽車程式Uber的司機,涉嫌非法駕駛車輛作出租用途,以及駕駛時無第三者保險。Uber發表聲明,對警方的行動表示極度失望,認為共乘汽車不應該被視作違法,公司會支持被捕的司機及他們的家人,並會提供包括法律支援在內的一切協助。聲明說,每程乘客或第三者一旦發生意外,可獲最高一億港元賠償,符合香港法律及保險條例要求,又批評香港是經濟及科技舉世聞名的國際城市,但交通規例未能跟上,會繼續與香港當局,特別是來屆政府合作,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