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國籍男子因為從香港走私約六十公斤冰毒到日本,被大阪地方法院裁定違反毒品及興奮劑法例,判入獄十九年,罰款一千萬日圓,並追繳三千六百萬日圓。

被告曹春輝,去年一月至六月串同堂弟,先後十次帶冰毒,經關西機場入境日本,警方估計走私的冰毒總值超過四十億日圓,折合約二千八百萬港元。法院指,走私入境的冰毒大部分已出售,在國內擴散,案件性質極為惡劣,若果沒有被告參與,販毒集團的犯罪行為將無法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