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大法官會議通過,下月起實施《法庭旁聽及攝影規則》修訂案,容許對法院一審和二審宣判進行直播。根據修訂案,是否容許直播,由審判長決定,即使被告不同意,審判長有權基於公共利益而批准轉播,意味南韓前總統樸槿惠,和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被控貪腐的案件,民眾將有機會可通過電視觀看宣判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