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落實安理會通過對北韓加強制裁的決議,國家商務部和工商總局發布公告,勒令在一百二十日內關閉涉及北韓的企業;公告指,北韓實體或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及外資企業要在決議通過起一百二十日內關閉。同時,中國企業在境外與北韓實體或個人設立的合資企業亦應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