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營石油旗下海洋銀行前行長阮春山,與銀行前主席何文深,被控在任內盜取公款及濫用職權的案件,在河內人民法院宣判,其中阮春山因侵吞超過一千萬美元,判處死刑,何文深就判處終身監禁。案件共有五十一名被告,大部分都是海洋銀行高層,有十二人判監三十年,其餘三十七人,判處緩刑或兩年以下再教育。
法官判刑時指,今次貪污案反映部分越共黨員及公務員墮落,令民眾失去對越共的信任,危害現政權的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