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女傭Erwiana遭女僱主羅允彤長期虐待,早前向法院提出索償,區域法院今日頒下判詞,裁定女僱主要賠償近八十一萬元給Erwiana。法官在判詞中形容羅允彤的施虐行為,屬不人道、卑劣和令人厭惡。

判詞指,Erwiana被施以密集和重覆虐待,持續達七個月,因此在身心痛楚損害方面,賠償額為四十五萬元,另外,女僱主重覆的虐打和非法禁錮,合計要賠償十八萬元。至於事件令Erwiana要放兩年病假,未能完成兩年合約,女僱主須賠八萬多元,加上Erwiana承受精神創傷,影響到她的社交和工作,女僱主要賠償五萬元,而原告在審訊前後的醫療和交通開支,要額外賠四萬多元。